劳动主义工资-劳动的工资是由什么决定的
今天给大家分享劳动主义工资,其中也会对劳动的工资是由什么决定的的内容是什么进行解释。
文章信息一览:
- 1、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工人工资的构成
- 2、比较社会主义按劳分配下的工资与资本主义工资的异同?
- 3、如何理解工资是劳动力的价值和价格而不是劳动的价值和价格?
- 4、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中\工资\的定义?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工人工资的构成
马克思***写作的政治经济学的理论体系 以往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教材通常包括两个部分,一是把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阐述的理论体系作为政治经济学的资本主义部分,把用马克思的理论和方法研究社会主义经济的理论成果作为政治经济学的社会主义部分,而这一部分又往往被当作是对马克思经济学的延伸和发展。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工作和经营管理作为劳动的重要形式,在社会生产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深化对劳动与劳动价值论的认识。”与马克思提出劳动价值论的时代相比,现代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马克思不可能完全预见到现代社会出现的各种新问题。
)建立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需具备的条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建立,必须具备两个基本的社会经济条件:一是有大批的一无所有的自由劳动者;二是大量货币财富在少数人手中的积累,他们有条件雇佣大批工人,进行规模较大的资本主义生产。这两个条件在资本主义的发展历,是通过资本原始积累过程形成的。
比较社会主义按劳分配下的工资与资本主义工资的异同?
第一,西方经济学答案。没有什么社会制度的不同,都是工人通过劳动获取报酬,维持基本生活,进行各种家庭消费,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工资就是人力资源优化配置所需要的经济代价,是社会经济运行的必要手段。第二,政治经济学答案。
生产决定分配,社会制度决定分配制度。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分配方式,它所维护的是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它有利于社会公平。按资分配是资本主义私有制下的分配方式,它维护的是资本家的利益。
资本主义工资的本质就是剥削与压迫,是社会不公正不平等的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下,是工人阶级分享社会财富,体现当家做主的重要方式。工人国家企业的高度和谐,不可能存在着剧烈的阶级矛盾,没有剥削与压迫关系。
两种分配方式的产权主体不同。按劳分配的产权主体只能是公有制;而按生产要素 分配方式则适用于包括公有制在内的多种产权主体。两种分配方式所处的地位不同。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方式是主体,起主导作用,这一条要坚持不动摇。
如何理解工资是劳动力的价值和价格而不是劳动的价值和价格?
1、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工人劳动一段时间后,从现象上看工人好像是出卖劳动,工资是劳动的报酬。实质上工人向资本家出卖的并不是劳动,而是劳动力。
2、劳动力是代表劳动所带来的效益,是针对不同的劳动者有不同劳动力的体现。但是劳动的价值本身是不带来利润的。工人出卖给资本家换取货币工资的就是劳动力。劳动力同劳动是有区别的,劳动是人类生产力为改变商品的使用价值和增加商品的价值的实际使用。劳动产品能作为商品买卖。
3、劳动的价值或者价格=生产出产品的价值-原材料。而工资的价值或者价格=劳动的价值或者价格-剩余价值-生产资料的价值。因此工资的本质体现了劳动力的价值,而劳动的价值包含了剩余价值、工资以及生产资料。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中\工资\的定义?
1、工人的工资不是从剩余价值中产生出来的,剩余价值被资本家凭借对企业的所有权无偿独占。剩余价值是指在剥削制度下,被统治阶级剥削的,劳动者所生产的新价值中,劳动创造的价值和劳动报酬之间的差额,即“由劳动者创造的被资产阶级无偿占有的劳动”。
2、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覆盖了马克思本人关于未来社会形态——科学社会主义的全部观点和全部学说。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包含两个组成部分,即为现代唯物主义和现代科学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包含两部分内容,科学社会主义革命理论(即***理论部分),科学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讨论“剩余价值”需要明白一点,从社会化大生产经济运行的基本原理来说,所谓的“剩余价值”是用于扩大再生产的,不可分配用于消费。无论“公有制”还是“私有制”都是如此。因此,在市场经济中,妄想根据“剩余价值”理论多增加工资的想法还是趁早打消,“剩余价值”与工资无关。
4、但是,这种细微的却是极其重要的区别,在传统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并没有引起注意。 具体活劳动耗费不是价值 马克思指出劳动过程的简单要素是:有目的的活动或劳动本身、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
关于劳动主义工资和劳动的工资是由什么决定的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劳动的工资是由什么决定的、劳动主义工资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