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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馨社工-楚门社工

    文章信息一览: 1、妇女、婚姻、家庭领域社会工作开展情况 妇女、婚姻、家庭领域社会工作开展情况 世纪八十年代我国内地基本上没有为妇女、家庭问题提供服务的专设单位和机构,许多行政单位对相关家庭问题进行处理并提供相应服务,如民政、工会、街道、公检法、妇联等,特别是妇联组织在妇女婚姻家庭问题上开展了大量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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